“法官,我看到預拘留公告了,這就想法還錢?!彪娫捓?,消失已久的被執行人張某,對執行法官慌忙說道。
因一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,被執行人張某被甘肅鎮原法院判決要求歸還申請人王某借款5萬元。
案件執行過程中,因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,鎮原法院果斷將其納入預拘留名單并在該院公眾號發布公告,通過法律威懾與社會輿論雙重壓力倒逼其履行。
看到法院要動真格了,被執行人張某主動現身前來鎮原法院執行局履行還款義務。
為有效破解執行難困局,2025年7月,鎮原法院以執前督促與失信懲戒為抓手,積極探索“四預”強制機制,對有規避執行、抗拒執行或拒不申報、虛假申報及無正當理由逾期申報財產等行為的被執行人,劃出“紅線”、指明“出路”。
在具體執行工作中,鎮原法院嚴格區分失信與喪失履行能力情形,依法精準適用“預失信、預查封、預處置、預拘留”四項預強制舉措,通過“警示+緩沖”雙軌模式,在法律剛性與人文柔性之間尋找利益平衡點,有溫度、有力度、有精度地促進多起案件自動履行,既防止“案生案”,維護當事人權益,又彰顯司法溫度,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,較好實現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、法律效果有機統一。
“通過“四預”機制,在強化執行威懾的同時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顯著提升了自動履行率。”鎮原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如此說道。
據了解,自“四預”強制機制啟動以來,鎮原法院依托“人民法庭+包執團隊”平臺,全鏈條發力解決民生領域執行難題,共執結案件191件,執行到位金額925.85萬元。(來源:甘肅省鎮原縣法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