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華池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內,隨著轉賬成功提示音響起,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小額財產糾紛案件順利辦結。
被告劉某系未成年人,因家庭變故通過網絡結識原告王某,向其傾訴。王某出于同情,為劉某網購一部手機并寄至其家中。后王某要求劉某返還手機款,劉某無支付能力,王某遂要求返還手機。期間,劉某父親得知后摔壞手機,導致無法歸還。王某因此將劉某及其父訴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因涉及未成年人,承辦法官秉持保護原則,多次聯系法定代理人劉某父親未果。隨后法官攜卷上門走訪,向劉某年邁的爺爺奶奶說明來意,了解到劉某母親已病逝,父親因工作繁忙缺乏對孩子的日常陪伴與管教。恰逢劉某通過平板撥通父親微信,法官借此取得正面聯系。面對劉某父親起初的激動情緒,法官耐心釋法,告知其作為法定代理人有配合辦案的義務,并提醒其注重教育方式。經引導,劉某父親情緒平復,同意應訴。
庭前調解中,承辦法官對王某進行批評教育,指出其明知劉某系未成年人,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售予手機,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長,自身存在過錯,不應支持全額返還訴求。經法官釋法明理與情緒疏導,王某承認錯誤并同意調解意見,劉某父親亦同意當庭轉賬,糾紛一次性化解。
調解協議達成后,工作人員當即制作筆錄,劉某父親當庭微信轉賬,王某確認收款后提交收款憑證。同時,法官對劉某父親予以批評教育,劉某父親長期疏于履行監護職責,未能關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情感狀態,對本案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并囑咐劉某父親回去后“不要打罵孩子,孩子已經失去母愛,作為父親,要多給予孩子父愛,不要讓其情感世界的空洞成為乘虛而入的弱點。法律能為孩子擋住一次不當的經濟索取,但無法替代家庭給予的日常溫暖與陪伴。”法官的一席話,讓劉先生深感愧疚,當場反思了自己作為父親的失職。
法律為未成年人撐起的保護傘,需要家庭教育這把“骨架”來支撐,父母的關愛,是任何物質都無法替代的“免疫力”。保護未成年人,需要全社會形成共識,任何試圖利用其情感脆弱性進行不當交往的行為,都不會得到法律的認可,法律不僅是威嚴的戒尺,也可以是溫暖的春風,唯有法律與親情攜手,才能為“少年的你”撐起一片真正晴朗的天空。